宪法日活动① | 向校园欺凌 say no——兰溪法院法治讲座进校园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神圣不可侵犯
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
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
兰溪法院开展了丰富多彩的
宪法日宣传活动
一起去看看吧!
为进一步提高在校学生的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打造平安校园,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近日,兰溪法院干警走进厚仁中学,开展以“向校园欺凌say no——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讲座。
讲座首先从《少年的你》以及《悲伤逆流成河》两部电影的内容开始,让同学们直观感受校园欺凌的危害。
同学们,你们认为什么情况属于校园暴力?如何区分校园暴力和一般行为的界限?当发生校园暴力后,我们作为当事人、旁观者又应当如何处理呢?
这是主讲人法官助理吴思毅向厚仁中学的300余名同学提出的问题。同学们反响热烈,积极举手回答。
吴思毅分别从“校园欺凌的危害”“遇到校园欺凌时该怎么办”以及“校园欺凌行为人的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用通俗易懂、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并结合具体案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析。
最后,同学们一起观看了由兰溪法院出品的以保护未成年人远离校园欺凌为主题的微电影《阳光之下》。
这是我第一次听预防校园欺凌的讲座,通过这次讲座,我认识到了校园暴力的危害,也了解了面对校园欺凌行为的自我保护措施。校园安全关系到你我他,我们大家应该一起行动起来,反对校园暴力行为,杜绝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在这次讲座中,我认识到了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的区别。我们高中生在校园生活中确实会开很多玩笑,但是开玩笑不能随便开,“玩笑”最重要的是“笑”,我们应该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不要让自己成为被欺凌者,更不要让自己成为欺凌他人的人,如果受到校园欺凌,我们应该先告知学校和老师,然后再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通过此次讲座,既增强了学生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能力,又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预防校园欺凌,构建和谐校园,兰溪法院普法先行,呵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为建设阳光校园、平安校园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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